2011.12.25 天氣 心情
很少在格裡發一些和北鼻無關的話題,
不過我覺得一定有不少人像以前的我一樣
遇到這種事只會悶不吭聲、摸摸鼻子乖乖地付錢了事
所以很想把這次學到的心得做個分享,希望對類似情況的人有幫助囉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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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誕節那天,小齊仔成了毛把拔的聖誕"小"人--
很節省不捨得多花錢的毛毛一直很想入一支HTC智慧手機
但目前使用的手機好好的實在沒什麼理由說服自己去花那筆大錢,
於是貼心的小齊仔,就在聖誕節那天,很開心地拿起了把拔放在桌上的手機
然後用力地往桌面敲敲敲~~一面露出愉快的笑容......
(毛毛心裡:)
就這樣,毛毛終於得已去看了HTC手機~~
我們去的是大姑熟識的手機行,根據老闆的建議
我和毛毛決定將電信公司由台X大轉到遠X~~
(YA~~我也"順勢"換了一支新手機~~)
不過就在老闆查詢我和毛毛在台X大的約期時,卻說我和毛毛都在綁約中
如果要更換電信公司,必需繳納2000/每個人的違約金,
於是我和毛毛努力地回想,才想起今年年初時,
在上班時間的確有收到台哥大的詢問電話,詢問我們是否續約
以前的我走到這步,必定會認為既然當初有電話詢問,而且我也沒否決掉
就只能同意台X大的說法,乖乖地繳掉那筆違約金再來更換電信公司~~
BUT!如果你真的這麼想就錯了!!
「其實電信公司這樣的做法根本就不合法而且站不住腳。」手機行老闆糾正說
「電信公司一在電話裡採取誘導式方法取得你的同意,
二沒有請你本人攜帶證件到場,
三沒有向你講明合約內容,
四沒有你本人的簽名......(這條可是很嚴重的『偽造文書』罪哦)
既然合約不成立,所以根本不能向你收取『違約金』~~」
於是我和毛毛親自打去台X大的客服中心反應此事--
本來預備可能得面臨大吵一架的我們,卻很意外地順利得到台X大同意取消綁約
(真不知道該說是他們服務好,還是已經遇過很多次自知理虧?)
總之事情算是輕鬆圓滿地解決了。
只是事後我在想,如果當初沒有手機行老闆跟我說明這個不合理的綁約
我可能真的就會乖乖去繳違約金了
而電信公司有可能會不收這筆錢嗎?
Well.....我無法替電信公司回答這個問題,只能提醒遇到像我這樣情形的人
得隨時注意自己應有的權益啊!